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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开展货车超限超载治理


日期:2018-08-10
来源:中交协物流技术装备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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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开始,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逐步健全完善治超工作长效机制。

据悉,全市统一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整治,重点进行车辆、货物源头治理和路面执法,建立健全治超工作体制和机制,实现治超工作常态化。通过集中整治和常态化治理,确保全市载货车辆管理符合国家规定,无不合规载货车辆非法改装、销售、登记上户和上路行驶;供货源头无非法装载;道路运输市场公平、规范、有序,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得到及时处置,将全市治超站点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1%以内。

这次治超行动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属地管理为主。市政府决定调整萍乡市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交通公路工作的副市长、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治超工作日常组织、协调和督导。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功山风景名胜区要分别建立健全治超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有效开展本辖区内的超限超载综合治理工作。集中整治阶段为2016年3月至2017年6月,强化货物源头管理,严格涉车企业管理,加强路面治超管理。巩固提高阶段为2017年7月至2018年7月,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治理机制,确保源头治理步入新常态,路面治理更加严谨规范,运输车辆合理规范装载,装载物不触地拖行、掉落、遗洒、飘散,治超工作能力和水平稳中有升,全市道路超限超载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治超行动将严把机动车从事货运业务的市场准入关,建立健全“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多次违反治超规定的运输企业及驾驶人,按相关规定予以限制或禁入。对1年内违规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对1年内违规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吊销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