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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学生“死磕”铁路局,你支持谁?


日期:2018-08-10
来源:中交协物流技术装备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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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火车后你发现你的火车票不见了,乘务员要你补票

你补?还是不补?

 

近日,浙江大学本科生陈绘衣同学就遭遇了这样一桩不愉快的事,随后,他与同学用一纸诉状,将昆明铁路局告上了杭州铁路运输法院!目前,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已经正式立案受理,一审定于今年11月4日在该院第二法庭展开。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事件回顾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大二学生陈绘衣和其他同学在乘火车从杭州到云南贫困地区支教时,不慎丢失了火车票。在查票时,陈绘衣出示了12306购票成功短信、邮件和身份证以自证清白,但列车乘务人员不予核查,仍旧要求其补票。为了不耽误此后的支教行程,陈绘衣同学极不情愿地交了近500元的补票款和手续费。

 

“火车票是实名制的,进站时也核验了人、证、票一致,铁路部门完全可以在系统中核查我的购票信息,为什么还要全价补票?”陈绘衣同学的抱怨引起了大三法学生秦晓砺的注意——“遗失火车票被要求全价补票侵害了包括学生在内的广大消费者的利益,该做法明显不符合诚实信用原则。我们要维权!”

 

在一番交流之后,根据陈绘衣的委托和浙江大学本科生院的推荐,秦晓砺担任起陈绘衣的委托代理人,代理后者进行诉讼。秦晓砺表示,“我们同学们其实经常遇到这类让人无奈又愤怒的情况,我们希望以此为契机,主动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同时敦促铁路运输企业尽快停止侵害广大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为何起诉?铁老大不公平的死规定!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的规定,旅客只有在列车停止检票前20分钟办理挂失补票手续,或者在火车上丢失车票、补票后又找到原票,才能凭客运记录在到达站扣除手续费后退还补票的价款。也就是说,在火车上遗失车票的旅客,没有任何补救的办法,只能再次支付车费。

 

而秦晓砺认为,铁路运输企业强制旅客实名制购票,因此也就可以在系统中通过身份证件信息核验旅客的购票信息。现在的遗失补票规定既不公平合理,也违背社会公众朴素的法感情。此前,浙江省消保委曾就这一规定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公益诉讼,但被裁定不予受理。这次浙大学生起诉的就是因这一规定而产生的纠纷,希望通过个案来引起社会对这一不合理规定的关注。

 

昆明铁路局为何错了?

从2012年元旦起,全国火车票购票实行实名制。在这种情况下,作为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组成部分的纸质车票,不再是证明购票事实的唯一凭证。旅客在进站时,铁路运输企业已经核实了人、证、票一致以及车票有效;即使旅客在火车遗失了火车票,铁路运输企业也可以根据旅客身份证件信息来验证旅客是否购票。

 

而现在,包括昆明铁路局在内的铁路运输企业,不顾旅客已经购票的事实,强制要求旅客补票,“一次旅行、两次购票”,这严重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国有企业,昆明铁路局公共服务的职能定位至少与盈利的职能定位同样重要,甚至更加重要。在有技术、经济能力在火车上做到核验旅客购票信息的情况下,铁路运输企业依然延续了“铁老大”的任性逻辑,把正常的企业经营风险转嫁给众多无辜的消费者。

 

想妥协?维权到底!废除死规定!

 

据悉,在杭州铁路运输法院正式立案受理前,被告昆明铁路局始终拒绝接受调解。在收到法院传票后,昆明铁路局态度有所变化,表示愿意和解,退还补票款并承担诉讼费。

 

但这群浙大学生们希望能通过本案引起社会对铁路部门霸王条款的关注,透过个案敦促铁路运输企业尽快停止侵害广大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记者也将继续最追踪案件进展!

 

你有碰到过这种情况吗?怎么看?

为这些学生点z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