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征集资金办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征集资金办理和运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发表作业备忘录第一号暂时布告格局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征集资金寄存与实践运用状况的专项陈述》等有关规则,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的到2018年6月30日的征集资金寄存与运用状况的专项陈述如下:
(一)实践征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状况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别一般合伙)于2015年6月25日出具了“和信验字(2015)第000034号”《验资陈述》,对资金到位状况予以承认。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别一般合伙)于2018年3月17日出具了和信验字?(2018)第000021号《验资陈述》。对资金到位状况予以承认。
2018年上半年,征集资金出资项目投入的具体状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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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资金的办理状况
依据《征集资金专项存储及运用办理准则》并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在2015年6月于银行建立征集资金运用专户,别离与我国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我国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烟台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股份有限公司一起签订了《征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征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之间不存在严重差异。到2018年6月30日,上述协议各方均严厉依照协议规则实行了相关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我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我国工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安全银行烟台龙口支行及保荐机构股份有限公司一起签订了《征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征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之间不存在严重差异。到2018年6月30日,上述协议各方均严厉依照协议规则实行了相关责任。
单位:元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非揭露发行征集资金专户存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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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见附件:征集资金运用状况对照表。
陈述期内,公司征集资金没有发生改变出资项目的景象。
到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征集资金办理办(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征集资金办理和运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日常信息发表作业备忘录第一号暂时布告格局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征集资金寄存与实践运用状况的专项陈述》以及《征集资金专项存储及运用办理准则》相关规则及时、真实、精确、完好发表征集资金的寄存与运用状况。
附件:征集资金运用状况对照表
2018年8月24日
征集资金运用状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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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