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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日期:2019-04-16
来源:中交协物流技术装备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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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871证券简称:嘉友国际公告编号:2019-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12月15日《关于核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35号)的核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友国际”)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股,本次发行价格为41.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37,8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4,498,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73,302,0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月31日全部到位,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0040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制定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82,527,868.85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726,462.42元,募集资金理财收益15,334,300.14元,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5,038.91元,募集资金尚余407,829,854.80元(含存款利息),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22,829,854.8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为385,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股东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2018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2018年1月23日,公司、保荐机构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礼士路支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4月4日,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8月17日,公司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嘉友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巴彦淖尔市临津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82,527,868.85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275.46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1836号)。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8年3月22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

  2018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具体如下: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为38,5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披露,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嘉友国际《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嘉友国际募集资金2018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B10495号)》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9年4月1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