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试点资质的企业,可以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第三方的储存与配送服务,做到集中收货、集中储存、集中配送,使众多小型企业也能具备良好的产品追溯能力。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用械,提供廉价、快捷、规范的新型医疗器械物流综合服务平台。
2014年6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提出了更高的监管要求,更注重产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和使用环节信息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三方物流模式的出现,为进一步提升高风险医疗器械流通环节追溯能力和监管效能提供了很好的手段。通过开展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试点,将能带动行业整体提升我市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追溯能力,并与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相结合,完善北京市医疗器械监管制度机制,促进我市医疗器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三方物流的概念第三方物流(the third-party logistics)的概念源自于管理学中的Out-souring。Out-souring意指企业动态地配置自身和其它企业的功能和服务,利用外部的资源为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服务。将Out一souring引人物流管理领域,就产生了第三方物流的概念。
所谓第三方物流是指生产经营企业为集中精力搞好主业,把原来属于自己处理的物流活动,以合同方式委托给专业物流服务企业,同时通过信息系统与物流服务企业保持密切联系,以达到对物流全程的管理和控制的一种物流运作与管理方式。因此第三方物流又叫合同制物流(Contract logistics)。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的企业,其前身一般是运输业、仓储业等从事物流活动及相关的行业。从事第三方物流的企业在委托方物流需求的推动下,从简单的存储、运输等单项活动转为提供全面的物流服务,其中包括物流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设计建议最优物流方案、物流全程的信息搜集、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