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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进行实名登记 佛山一物流企业被罚10万元


日期:2018-06-15
来源:中交协物流技术装备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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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羊网讯记者郑诚、通讯员张亿报道:6月13日,禅城公安通报,日前在张槎镇街抄获了1家不按规则实名挂号的物流企业,依法处以10万元罚款,并对企业担任人和工作人员别离处予1000元和500元罚款。此类处罚为禅城区首例。

按照佛山市公安局统一布置,本年5月15日,禅城公安治安大队联合高新派出所对辖区内的物流寄递企业展开安全办理专项整治举动。当日上午,查看组在坐落张槎镇街的普华科技园区内,对5家物流公司的网点进行了全面详尽的查看,现场发现安×物流公司在收寄物品时存在没有实名挂号的现象,随即搜集固定该企业违法行为的根据。6月11日,禅城公安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根据《佛山市寄递物流安全办理办法》相关规则,对该物流企业网点不按规则实名挂号的违法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并对担任人吴某、工作人员刘某别离处以罚款1000元和500元。

民警介绍,进一步加强寄递物流业的监管,有利于保证社会治安和市民人身安全,杜绝不法分子利用寄递物流的缝隙将毒品、危化品、枪支弹药等违禁物品伪装后通过快递寄出。2017年7月1日,《办法》在佛山市正式实施,以“四个100%”准则进一步标准了寄递物流活动,保证公民人身、产业安全以及社会公共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平稳开展。

接下来,禅城公安将联合邮政等相关部门继续加大督查力度,对未落实实名制、未按规则接入相关体系、无开箱验视等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办。一起,公安机关也提示市民,寄送包裹请严格遵守快递实名制,一起保护物流快递安全。